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 > 学术研讨 >

方长:聚焦税改 物流企业税费降低了吗?

时间:2012-01-11 09: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
点评针对文章:2012年上海等地将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关联专题:税改为物流减负 上海做的亏本生意? 聚焦税改 物流企业税费降低了吗? 万联网特邀深圳德金税务师事务所总经

点评针对文章:2012年上海等地将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关联专题:税改为物流“减负” 上海做的“亏本”生意?

  聚焦税改 物流企业税费降低了吗?

  ——万联网特邀深圳德金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方长点评

  专家点评:

  (2012年1月)由于按营业税全额征收营业税,未实行税款抵扣制度,营业税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就无法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纳税人因此承担了该部分的增值税,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同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营业税又以全额计征,无疑是对同一课税对象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营业税,造成了重复征税。

  同样由于按营业额全额征收营业税,分工越细,税负越重;交通运输业初期固定资产投入较大,由于这些外购固定资产均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导致企业承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双重负担;外购服务的营业税不能抵扣,导致使用外包服务的成本较高,从而限制了服务外包的发展等,对行业的专业化发展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产生不利影响。

  为此国家颁布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系列规定,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在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同时强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根据规范税制、合理负担的原则,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政策过渡等安排,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物流企业刚开始普遍视这项改革为减税措施,但实际是这项税改让物流企业喜忧参半。

  新税改的内容对所有物流企业一视同仁,为什么物流行业里却有人欢喜有人忧呢?这要从不同的物流企业自身特征来讲。自开票纳税人还是代开票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服务中外包的比重,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是否得到更新等等,这些都会影响你在新税法实施下的税负情况。

  影响纳税额的主要因素为税率和税基。

  按照营业税征收办法,物流企业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3%和服务业5%两档税率。《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试点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合作方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因此对于所提供服务中交通运输业比重较大的企业,平均税率较低;外包业务较多的企业,计税基础较少;申请试点物流企业后享受仓储业的差额纳税,综合税负相对更低。除此以外的其他货代、仓储等服务业和代开票纳税人由于不能抵减,税负较重。

  本次税改“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也就是说在新税改实施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500万元以上,或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即为一般纳税人,其税率从原先的3%、5%调整为增值税率:交通运输业为11%,现代服务业为6%。

  而小规模纳税人即年销售额为500万元以下或非自开票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其税率从5%降为3%或持平。

  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按照差额纳税,在税率提升的同时若计税基础不变或上升,即意味着税负增加;若计税基础减少到足以弥补税率上升,则企业税负降低或没有增加。那么计税基础究竟可以降低多少,取决于物流企业的进项税额。

  在《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其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具体有: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本站所转载的文章,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

更多有关物流知识技巧、技术资料以及免费发布车货互找、项目招商加盟等物流信息,欢迎访问“冀物流(bbs.hebeiwl.net)”

《河北物流》

新闻推荐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