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亮点透析

  2007-06-28| 互联网
  
日前,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立了国家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意图,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重大引导工程,以及配套的保障措施。体现了发展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融合,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战略思想的基本内涵和要求,为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一、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
  《规划》首次明确了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即基于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电信网络等电子信息网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活动,而不仅仅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交易或流通方式。电子商务涵盖了社会不同经济主体内部和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体现了信息技术网络化应用的根本特性,即信息资源高度共享、社会行为高度协同所带来的经济活动高效率和高效能。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意义在于,有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切实提高国民经济增长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的核心思想是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高度融合。发展电子商务,就是要紧密结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在国民经济各领域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全方位推进不同模式、不同层次的电子商务应用,最大限度地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约因素,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就是要促使以资源要素投入为主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以效率和效益为主的集约型增长方式;就是要发挥信息和知识资源在物质资源配置和利用中的先导、优化作用,减少物质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优化产业结构,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就是要推动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把握发展主动权,提升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
  《规划》首次提出了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战略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国中小企业因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局限,难以跨入信息化门槛,亟需社会提供低成本、高性能、平台化的电子商务普遍服务,提升自身品质和竞争能力。大型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不断深化,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网络化生产经营与消费方式,在成本和效率需求的驱动下,呈现出专业化服务外包的发展态势。因此,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成为“十一五”发展的紧迫任务。
  《规划》将电子商务服务定义为基于网络的交易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及信息技术系统外包服务。其中的交易服务主要包括基于网络的采购、销售及相关的认证、支付、征信等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包括基于网络的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物流、经营管理等外包服务;信息技术系统外包服务主要包括基于网络的设备租用、数据托管、信息处理、应用系统、技术咨询等外包服务。
  《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工程,通过国家引导性投资,促进以第三方平台服务为主流的电子商务服务业态的形成与发展,培育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其发展路径,一是鼓励大型骨干企业信息化服务机构从母体中剥离,逐步形成行业性电子商务专业化服务机构;二是在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开展服务外包的基础上,推进电信运营商、软件企业和系统集成商转型,发展新型服务,扩大服务领域,使其成为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中坚力量。
  三、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规划》强调电子商务应用的普及和深化。“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应用的目标是基本形成网络化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方式。要实现这一目标,依赖于不同主体多层次、多模式的电子商务应用。
  大型骨干企业,重点是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规划》强调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其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促进企业间的业务协同和网络化生产经营方式的形成,大幅增强企业群体的精准生产和市场反应等综合竞争能力。“十一五”末,网上采购与销售额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由“十五”的8.5%和2%提高到25%和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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