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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海运进出口业务具体流程(2)

时间:2009-09-21 10: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八、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九、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1、请发货人提供详细出口资料(若是拖装,报关资料可由拖车捎带;若是场装,报关资料由发货人提供);

2、根据发货人要求,选择价格低廉、服务好的船公司,并确认运价,停靠码头及班船;

3、打印托运单,第一联传客户确认运价、船期;

4、托运单第二至八联到外代排载,外代留下第二联(有时会留下第三联)并在除第六联附页上盖章(第七联有时不盖章),若需要船公司确认运费的,应提供运费确认书;

5、提供第六联附页、第五联及提箱申请书(淡红色)到外代箱管科办理提箱申请,外代留下提箱申请书和第五联,并在第六联附页上盖章,提供设备交接单。

6、提供第六联附页,设备交接单、提箱申请书(白色),铅封、装箱单(不一定需要)到车队,并得知箱号。

7、若为拖装,进场章在码头盖(第六、七、八联);若为场装,进场章在堆场盖;

8、提供六、七、八联和装箱单(五份)到外代盖申报章;

9、提供六、七、八联到报关行报关(合同、委托书、发票、清单、出口核销书以及许可证);

10、报关后送六、七、八联到外代配载室,拿回第八联;

11、待船舶开航后,提供第八联、单证费发票、海运费发票(预付)到外代换取提单;

12、在报关后一至二个星期内到报关行领取退税核销单;

13、通知托运人来领取核销单,并结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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