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基本要求
乡镇运输服务站是指在乡镇建设的服务于乡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为各类农资、农产品、特色工业制品、生活快消品、电商快递等物资的中转仓储、分拨配送提供综合服务和作业场所的站场设施。同时,此类站场设施还可具备乡村居民日常出行、邮政、便民信息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
一、建设主体
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主体包括两类:一是农村客运经营企业,集约整合电商、邮政快递等资源,依托乡镇客运站拓展物流服务功能,升级改造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二是农村物流经营企业,通过自有或长期租赁(租赁合同期限10年及以上)一定规模的土地,建设相关运输设施,整合商务、供销、农业、邮政快递等资源,开展仓储、配送等农村物流公共服务。
二、建设要求
1.占地面积:东中部地区原则上不低于2500平米,西部地区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米,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
2.设施功能:相关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堆场、仓库,供物流运输、电子商务、供销合作、邮政快递等企业入驻的商业设施和办公场地。同时,还可包括缴费、票务、乘车、信息查询等相关便民服务设施。
3.主要设备:应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宽带接入)、条码扫描器、称重设备、货架、安检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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