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3-03-05| 互联网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9号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2月19日

注:本站所转载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

更多有关物流知识技巧、技术资料以及免费发布车货互找、项目招商加盟等物流信息,欢迎访问“冀物流(bbs.hebeiwl.net)论坛”

分享到:

头条

图片

热点

相关推荐

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微信公众号
长按识别或保存
关注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