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至11月,河北省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

  2019-04-24| 河北日报
  

  近日从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有效防范化解钢铁企业煤气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从今年4月到11月,河北在全省范围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

  根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印发的《全省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所有涉及煤气生产、储存、使用的钢铁企业均纳入治理范围。专项治理的核心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键是推动企业深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排查治理煤气环节的事故隐患,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实施装备升级改造,提升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水平和设备设施本质化安全水平,努力构建煤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河北省围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煤气设备设施、煤气作业三个重点方面,全面排查治理这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时间为2019年4月至11月,分为制定方案阶段、自查自改阶段、督促整改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从5月开始到7月,各钢铁企业要自查自改,对照专项治理主要内容,开展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并建立专门的排查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8月至9月,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执法,督促指导企业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抽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公开曝光,并挂牌督办,督促按时整改到位。

  方案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和较大安全风险、涉煤气作业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仍存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存在《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行为的,提请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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