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黎明:“国八条”是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新希望(2)

  2011-07-01| 互联网
  

    针对这些税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八条”提出了3条解决措施:一是扩大税收试点。从2005年开始,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推荐,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共有6批、593家企业纳入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但在试点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国八条”提出要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将会使更多的物流企业得到实惠。二是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主要是运输环节3%,仓储和其他环节都是5%,这就割裂了物流业一体化运作,业内强烈要求从低统一税率。这一政策如果能够实行,将会极大地便利“一站式”服务和“一票到底”的业务开展。我们建议将物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行业税目对待,凡涉及运输、仓储、货代、快递等物流环节,均视同综合物流业务,设计使用统一的发票,设置统一税率。三是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自国务院2006年年底《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颁布以后,一些地方大幅度提高了土地使用税税率,极端的由每年每平方米1元提高到15元,物流企业,特别是占地面积大的仓储型企业不堪重负。我们的建议是恢复到国务院规定的低档、下限征收。此外,房产税也有偏高和重复征收的问题,网络型经营的物流企业所得税无法统一计算与缴纳等。
    “国八条”在第二条中提出,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支持将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发展物流业。此外,“国八条”还就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政策要求。
    “可以说,‘国八条’条条都是物流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政策问题。如果能够得到具体落实,将会极大地改善物流企业的政策环境。”何黎明说。
    关键在于落实
    “国八条”给物流业带来了新的希望,业内人士更多地寄望于真正落实。
    “作为全国性物流行业社团组织,我们在‘国八号’出台之后,就积极参与到政府部门的调研和政策建议起草工作当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为‘国八条’的出台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为落实‘国八条’,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反映企业诉求,为政府搞好服务。”何黎明说。
    物流业是跨地区、跨部门的复合型产业,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从2001年的国家经贸委等6部门、2004年的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2005年部际联席会议的15个部门和单位,到落实“国八号”的38个部门,都对物流业有一定的管理职能。这么多部门如何协调动作,使国务院的利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这是“国八条”要求能否实现的关键所在。
    何黎明指出,从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每一个部门的工作都很努力,对物流工作都有推进,但涉及到需要部门之间协调的问题,就相当困难。为此,何黎明建议,应该强化政府部门间综合协调机制,逐条制定落实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各部门之间形成合力,进一步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社会管理功能,将“国八条”真正落到实处。
    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局和国务院纠风办5部门出台《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使我们看到了落实“国八条”的新希望。何黎明最后表示,业内人士翘首以盼,对“国八条”的贯彻落实,充满期待,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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