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要求的通知(2)

  2012-05-11| 互联网
  

  “审计报告”需要用完整的原件扫描上传,且必须是由正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附有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的,完整附注内容和完整的签章(除在正文中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名章并签字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骑缝章。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分别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专用章)。
  “物流方案设计与实施简介”是企业提供的物流规划、资源整合、方案设计、业务流程重组、物流信息化等方面服务的已经实施案例,可以 Word文档的形式上传。
  “信息化简介”应反映企业信息化系统、电子单证管理、货物跟踪和客户查询等信息服务功能,除文字说明外,应提供能够反映企业主要物流经营业务信息化管理的系统界面截图,可以 Word文档的形式上传。
  六、提交申请的企业应经常登陆网上申报系统,了解审核流程进度,直到“当前状态”显示“已发布通告”为止;申请期间,若“当前状态”显示“申请被退回”,企业应按照反馈的初审意见及再审意见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
  七、为简化复核工作 ,动态了解 A级物流企业的发展变化情况,企业需按照以下要求,每年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入“年报财务报表”,报送年度财务报表:
  1 、在新评和复核年度的 A级物流企业,请依据申报材料的年度审计报告,进入“年报财务报表”,填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张财务报表数据。如果申报依据的审计报告不是申报期上一年度的(如 2012年提交申请,因 2011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而使用 2010年度审计报告),请同时填报申报期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2011年度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2 、在非新评和复核年度的 A级物流企业,请务必于每年 4月底前,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入“年报财务报表”,填报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有年度审计报告的请按照审计报告填报,没有审计报告的,可按照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填报。
  请各 A级物流企业,收到此通知后,及时填报 2011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并补报 2009年度和 2010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报中物联评估办。

  中物联评估办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国栋、伍勇、尹斐洁、丁威
  联系电话: 010— 68391257、 68391215
  传     真: 010— 68391452
  E-mail : zwlpgb@yahoo.com.cn

  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物流企业评估办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炳禄、张智勇、樊丽君
  联系电话: 0311— 83016651、 83022210
  传     真: 0311— 83022210
  E-mail:hebeiwuliu@163.com

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物流企业                                  
综合评估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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