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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扩围之物流行业调研报告(3)

时间:2012-03-29 09: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近期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测算验证了我们的猜测,以从事运输、仓储、快递和货代一种或者多种业态的物流企业的65家样本企业测算,这些企业2008-2

  近期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测算验证了我们的猜测,以从事运输、仓储、快递和货代一种或者多种业态的物流企业的65家样本企业测算,这些企业2008-2010年年均营业税的实际负担率是1.3%,其中运输业务负担率为1.88%。
  以国内某大型零单物流企业为例,原来购进的大量固定资产,以及折旧都不可以抵扣,燃油成本、人力成本,过桥费成本三项占总成本60%以上,这部分成本的进项税额也是不能抵扣的,即使剩下的成本都可以抵扣,增值税发票也不一定都能取得,所以对于运输行业企业来说,实施11%的增值税税率确实过高了。经过该物流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测算,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增加了2—3倍,这对于平均利润率只有3%左右的运输业来说,压力还是很大的。
  该企业的财务总监提到,目前对于运输型的物流企业来说,希望政府下一步可以考虑将企业以前的固定资产抵扣一部分,并且将增值税率适当调低,6%左右是最好的,另外,对于占总成本大部分的人力成本,燃油成本,过桥费用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一部分。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的大部分税收负担,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同时,对于也有利于优化税收结构。
  总之,对于此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总体上还是起到了优化税制结构,推动了结构性减税进程的作用,是中国税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相关企业得到了切实的优惠,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对于一部分企业,特别物流企业的税率,进项抵扣的细节方面的状况还是有待商榷的。关于如何既保障企业的利益又能使税改有序进行,是今后相关部门应当着重关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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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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